只要不愛一個人,就很容易不愛很多東西。


不愛餘韻溫存的陰天,不愛看了又看的老電影,
不愛那件名為禮物的衣服,不愛讓眼睛濕了的光線。
不再愛那家的咖啡與煙,也不愛那條雨後灰霧的街道。
不愛傘下熱濕的吻,不愛被窩上殘留昨夜氣息的皺褶。
再愛淋雨後的白蘭地加牛奶,不愛聽那種半死不活的音樂了,



不再愛這些東西帶來的氣氛,
不再愛活在氣氛裡的那個人。


說不愛就不愛,比說愛就愛,還來得刮辣鮮翠,
誰能讓我們說不愛就不愛?
你以為凡人能夠嗎?錯了。


難的地方,不是愛了之後而不愛,
是愛了之後不能不愛,不想不愛,不願不愛,不捨不愛。
尤其是愛了他,以及跟著愛了其他很多東西之後。

不愛一個人,跟愛一個人一樣難。甚至更難。


只要不愛一個人,就很容易不愛很多東西。
包括他的昨日今日明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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