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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對他處處設柵欄。
    他越想找縫隙溜出去。
    不該看的東西,
    永遠有它的魅惑力。
    限制在愛情中常成推動力。
    據說英國名戲劇演員查爾斯,從小對觀賞各種戲劇演出都有濃厚的興趣。他的父親
對兒子如此熱衷表演藝術,也不置可否,只是諄諄教誨自己的兒子,不可到某劇院去看
戲。「為什麼?」「因為你會看到不該看的東西!」父親回答。
    原來那家劇院上演的是脫衣舞表演。被列為「禁忌」的東西總能撩撥青少年的興趣。
終於有一天,查爾斯難忍好奇心,偷偷買票進場,他因擔心是不是有人認出他而四下瞄
搜,果然看到「不該看到的東西」一他的父親!
    不管時代怎麼進步,現代還是有很多父母勒今未成年兒女「讀書的時候不可以談戀
愛」,更有用恐怖辦法遏止有「戀愛」徵兆的女兒:「如果你跟人家怎麼樣,你的一輩
子就完了。」還有繼續以「門當戶對」為理由,阻止已成年兒女交往的。
    為人父母的人絕對曾經年輕過,走過同樣的路,但在角色更換後,已經無法回復年
輕時的心情。他們常認為年輕人一談戀愛就會做愛,一做愛就會暗結珠胎,他們不相信
青少年心中愛情自有其聖潔的地位。「我不懂我才接到一封情書,我媽就以為我跟他做
了什麼不可告人的事,我覺得深受侮辱!」我聽過一個國中女生抗議道。大人總把孩子
的愛看得太骯髒,小孩剛開始又把愛看得太簡單。
    父母也常忽略,命令不足以真正保證孩子遠離他們眼中的所謂罪惡;事實上,那些
變成「禁忌」和「不該看」的東西會使人血脈責張。你用不夠充分的理由阻止他,反而
會使他們幻想中的愛情,變成一首激昂的馬賽進行曲,即使踏著鮮血,他們也要前進。
    情人之間也一樣,你對他處處設柵欄,他越想找縫隙溜出去。不該看的東西,永遠
有它的魁惑力。
    限制在愛情中常成推動力,不如開放心胸溝通。有一個笑話也值得玩味:女孩告訴
男孩:「我爸命令我十一點一定得回家,不然他就……」「沒關係,我會快一點,在十
一點前把所有的事做完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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